在联盟商业模式(Affiliation)中,一家公司的焦点是支持其他公司进行产品营销,进而从成功的交易中获利。因此,公司没有投入更多的销售和营销努力就能获得多元化的客户群。联盟机构通常在计件付费或者计浏览量付费系统的基础上运作,并且一般是在网上销售。例如, 一家网站运营商也许会成为一个联盟商,通过在其网页上发布另一家公司的横幅广告,作为回报,以点击量和浏览量为基础收取佣金。在其他案例中,联盟商能够在更大的网络中营销自己的产品,然后按照销售量付给网站佣金。
这个创意并不新鲜:保险销售人员每售出一份保险就能获得一份佣金。然而,互联网让我们今天所熟悉的大规模销售和公开的联盟项目成为可能,并且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商可以建立起属于自己的联盟项目,或者使用专业的联盟网络提供商的专业服务。一般来说,零售商只要遵循某些基本的指导原则,就可以获得很大的自由度来对销售商提供的产品进行定位。
至关重要的是,客户最终要能够聚集到原始销售商的网站上。要实现这个条件,就需要客户收到一个身份确认提示,以便销售商能够辨识客户来自哪个零售商(怎样做)。佣金有多种模式。最常用的就是零售商从总销售额中分红,或者根据事先商定的客户行为数量获得固定利润,例如,客户完成购买行为或者提交了获取更多产品信息的申请。
联盟商业模式对销售渠道和销售商的总销售额影响巨大,该模式还可以为零售商提供服务,因为联盟商业模式如今已是收入模式中一个重要的因素(为什么)。大量拥有高浏览量的博客、论坛和比价网站,还有产品和服务风向标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佣金或者甚至完全由佣金来提供资金。
现代联盟商业模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互联网诞生的时候。花朵和礼物公司(PC Flowers&Gifts)是最早创立了联盟项目的公司之一,它从20世纪80年代末起,就开始在天才网络(Prodigy Network)上销售产品。1995年该公司彻底转型至互联网,一年之后,它声称其联盟项目已拥有了2600个合作商。该公司的创始人威廉·托宾(William J.Tobin)拥有几项关于联盟营销的专利,并且被视为联盟商业模式的创始人之一。据ClickZ的网络营销专家说,实际上在20世纪90年代初,例如Cybererotica这样的成人网站很有可能就是利用这一概念的先锋。在竞争极度激烈的成人娱乐行业中,每个客户高达总价50%的佣金也曾有所耳闻。这一商业模式像野火一样扩展到其他行业,refer-it.com网站创立于1997年,曾一直保持着联盟项目持续增长数目的领先纪录。毫不奇怪, 这家公司到1999年被卖掉之前,其大部分资金来源都是通过把商家和经销商联系起来而赚取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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