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商业模式(Auction)是基于参与性竞价的。换句话说,就是一件商品的价格不是卖家单独决定的,而是买家积极影响商品或服务的最终价格。一个潜在买家以某个基于他或她愿意购买的价格开始竞拍, 逐渐形成最终价格。拍卖结束后,出价最高的客户要购买该商品或服务。
从买家的角度看,这个模式最大的优点是他们的出价永远不必超出自己的支付能力或者意愿(什么)。卖家的优势是能够在市场上更有效地分配商品(为什么)。这个特点对非常稀有或者特别的商品尤其有价值,这些商品没有已有的参考价格或者很难决定其需求量。为了保证卖家不必以低于他们认为可以接受的下限价格出售商品,在很多情况下, 设定一个保留价格(reservation price)已经成为惯例(为什么),并且一件拍卖品或服务的售价直到拍卖结束才会固定下来。
拍卖商业模式由来已久。公元前500年左右,在古巴比伦,女人被拍卖给未来的丈夫。如今,拍卖因拍卖行的发展而流行开来。最古老和历史悠久的拍卖行是苏富比拍卖行,1744年,由一位名叫萨缪尔·贝克(Samuel Baker)的书商在伦敦创立。1744年3月11日,这家公司的第一次拍卖会是由贝克亲自主办的,目的是为了在清算几百本珍贵图书的过程中赚取利润。从那时开始,生意很快扩展到了奖牌、硬币和印刷制品的拍卖。
互联网为这个商业模式开启了一个重要的新时期。网络让拍卖活动不受空间限制成为可能,因此,现在的拍卖活动比以前拥有了更广泛的受众。这个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是在线拍卖网站eBay,在这个网站,个人和商家把种类繁多的商品和服务销往世界各地。卖家在网站上建立一个网页,对他们想要拍卖的商品进行描述,然后感兴趣的买家竞拍这件商品。自1995年成立以来,eBay上进行了价值大约20亿美元的拍卖活 动,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拍卖行。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yqwgl.com/103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