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摘要
(一)员工行为规范
一、卫生要求
1、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自学维护清洁卫生环境;
2、不准吸游烟,吸烟应在规定区域,不得随意乱扔烟蒂,未在规定区域吸烟按每次100元处理;
二、洗手间使用注意事项
1、卫生用厕,随手及时冲洗,卫生用纸放于纸篓里;
2、便后随手冲厕,不得随地大小便;
3、水龙头及时关闭、拧紧;
4、不得将脏物、烟头扔于水池内;
5、不得在洗手的隔板上乱涂乱画;
6、卫生间卫生用具不得拿去车间使用;
三、文明礼貌用语
1、不讲粗话、脏话,同事间言语应用尊重及客气语气,不得用过分尖锐、犀利及带蔑视性的语言;如违反带来吵架甚至打架的主管级以上罚款100元,一般人员罚款50元,根据情节严重可以增加额度;
2、不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如若发生,根据情节严重具体由公司来定;对于发生打架事件,看到者或打架发生区域的部门人员必须在事情发生当时就报告管理或总经理,如遇未在公司,可用电话报告,对于隐瞒不报或虚报者按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罚款,并作警告以上处分;
3、不在公司内做有害风化的事情;
4、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四、服饰要求
1、早会一律穿工作服(除总经理),佩带上岗证;
2、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超短裙进入公司,上班时间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光膀子;
3、进入生产现场一律穿工作服(除总经理),生产现场员工不得穿裙子、裙裤、露趾凉鞋,裤脚不得翻卷、挽起;
4、员工上班时间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不得涂艳丽指甲油,可抹淡妆。员工需保持工作服的干净整洁;
五、仪表端庄、整洁
1、公司男员工不得染头发(除染黑色)、女员工不得染过于艳丽的颜色,男生不得留发过长或留怪异发型;
2、在公司内不得饮酒,饮酒后不得进入公司上班或加班,休息时间不得从事打牌与赌博活动。违反此条扣50元以上;
3、指甲不能留太长,应经常注意剪修,保持与指头平起,不得有污迹。
六、工作场所礼仪
1、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2、进入其他办公室沟通或请示、报告,一定要先轻轻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出入行走及开关亦要动作轻;
3、办公桌面要经常整理,不要杂乱无序;下班前办公桌上所有文件归还原位,办公室内所有文件必须有标识;
4、上班时间靠走道的所有窗帘必须拉上;
5、不得在办公室内喧哗、高声吵闹;
6、办公时间,不得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
7、办公时间原则上不准接打私人电话,接打电话亦应语言简洁、明了;
8、除了工作联系,部门之间不要相互窜岗,各部门主管有责任提醒窜岗人员;
9、不得将饭菜带进办公室进行用餐,用餐到食堂;
10、饮水机:现场饮水机使用寿命至少一年以上,办公室使用寿命至少二年以上,如使用时间未到而发生损坏,由使用人员共同承担负责赔偿,赔偿价格按购买的价格平均分摊,各部门对饮水机定保养责任人,做到清洁干净;
11、电灯、电扇、空调、电热板等各类电源:全体员工应节水节电,在未生产、休息、下班、天气状况不需天灯等情况下及时关闭各电源,如检查者或门卫在晚上值班时发现未关闭,未有责任人的由各部门领导承担责任;
12、窗户:在下班时关闭所有窗户,若检查发现未关闭窗户,对班长进行处理(按归档于管理部的各窗户所负责班组进行),未定的由部门领导承担责任;
13、员工不得将小孩带进公司。
七、集会规范礼仪
1、每天早上的集会应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或早退;
2、在集会过程中要认真聆听,不得在场下交头接耳,不得哄谈、吵闹;
3、要等到宣布散会后方可退场。
八、工作行为
※员工不服从班长安排的,按情节严重按50—100元罚款,班长级以上人员不服从上层工作安排的,当月岗位工资取消。对领导的工作安排或制定出的规定如有意见可向上一级反映,但在工作安排或制定出的规定未有变动前必须按安排的或规定的去做。对于工作安排或规定有意见而煽动其它员工以停工来作抗议的行为,功以其它理由以擅自停工来进行抗议的行为,带头煽动者和参与人员视情节严重按
1)以100—500元罚款
2)降级并作检讨
3)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发现有停工怠工行为的现象时,部门经理或代班者应 在第一时间通知上一级领导。
(二)人事管理规定
一、工资管理
1、工资核定:员工的工资在面试时由需求部门及管理部初步确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
2 、 工资核算:
日薪:按平均月出勤天数为21.75天,其计算方法为:
日薪=基本工资÷21.75
3、 工资发放:国家政策规定的应缴个调税以及房租等代扣款,将直接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工资的发放日为次月15日。
二、离职
1、正式员工与顶岗培训员工离职至少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有义务在这一个月内培训接替员工,移交工作;试用期员工至少须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
2、离职时,员工首先提出离职申请,当离职时间到时应办理好辞职移交手续,手续清单及移交单交管理部存档,同时《劳动合同》在此前提下自然解除;
3、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者,工资发放截止到离职当日,对资料或工具遗失等扣款在工资中扣除;
4、离职未按规定办手续、不办理离职手续者,连续旷工五天(包括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暂扣发其全额工资,由管理部通知其上班,还未来上班的由管理部按旷工者身份证地址寄出离职证明,待员工办结离职手续后发放工资,对公司因其离职造成商业、技术秘密泄露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开除
-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关条例,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开除的员工,公司有权收回支付给该员工的除工资、奖金外的一切福利及财产。
四、辞退
1、 员工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经一次调换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或无法安排新岗位,予以辞退;
2、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被辞退的员工,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收回支付给该员工的除工资、奖金外的一切福利及财产;
4、员工办理完离职移交工作后,工资支付截止支辞退当日。
5、试用期不合格:经部门考评,如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担任的岗位,由班长详细写《试用期考核成绩表》经部门主管确认后交管理部,由管理部通知试用期不合格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三)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
1、公司所有员工均需参与考勤,由门卫负责监督执行;
2、上班时间规定:
上午8:00—11:30
下午12:20—16:50/
3、车间各岗位倒班人员:早班时间8:00—20:00 晚班时间20:00—8:00
4、员工在规定的生产、工作时间内,因故不能出勤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由其本人填写“请假条”,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在出门前交门卫,否则按旷工处理;
5、部门人员调休,应尽量安排在当月进行,跨月调休无效(月末5天内值班除外);
6、人员因各种原因需中途出门,门卫人员应凭主管签批的“出门证”或“请假条”予以放行。否则,将处门卫人员50元/次的罚款。对无视管理规定而强行出门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二、假别规定
1、事假规定:员工有事需请事假者,应事先提出申请,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生产工作岗位。
2、病假规定:员工因病需要停止工作(达五天以上)进行治疗和休息的,必须持有乡(镇)卫生院以上的疾病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3、婚假规定:对公司工作的员工,达到国家法定年龄并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可享受婚假3天(含法定节假日)。员工请假时需提供结婚证(三个月有效),按50%计发工资。
4、产假规定: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90天。
5、丧假规定:员工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可享受丧假3天,并提供相关证明,按50%计发工资。
6、公假:代表公司参加各项会议、比赛、训练、考试等依实际需要给予公假。
三、年休假规定: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带薪年休假五天,已满十年不满20年的,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带薪年休假15天。工作满1—10年,一年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年休假;
2、对隐瞒事实,或伪造请假理由的,按旷工处理。
3、请假批准权限:员工请假在7天以内(含),由部门主管批准;7天以上,必须上报总经理批准。中层人员请假需到总经理处请假,如事先来不及请假,需用电话或发信息同总经理联系,回公司后需补上请假单。
四、补假规定
1、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填写请假单的,首先电话通知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补办请假单至门卫,请假者在上班第一天由本人到门卫处补签。在第一天以后上交的算旷工。补假审批同请假审批。
五、未打卡规定
对忘记带卡的员工上班时就需填写未打卡证明单,写上到公司的实际时间,由门卫签字后交班长及部门经理,对未打卡证明单上的上班时间以班长签字为准,对部门未设班长的以部门经理签字时间为准;如遇打卡机故障而无法打卡者在当天可由门卫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登记注明;对因卡损环无法打卡的当天就去管理部补卡,并写未打卡证明单;员工在考勤时需特别注意是否有打上卡,对于不是当天办理未打卡证明的,补一次未打卡证明扣十元,如果员工的考勤记录中只有上班或者只有下班的打卡记录,也未有未打卡证明的,按半天计算上班时间,其它特殊原因只要当天补上未打卡证明单,都不作处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工序生产线和设备,员工有权向生产部领导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向车间领导报告寻求处理。
2、新员工或变换工种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行生产操作;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须经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禁止非法操作。
3、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设备运转时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调整检查设备需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证开车,各种器具不准超限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4、厂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严禁贪便道跨越危险地,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爬上爬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厂区路面施工要设安全遮拦和标记。
5、严禁任何人攀沿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6、员工在需要戴劳动防护用具的工作场所必须戴上劳动防护用具,如未戴上劳动防护用具而引发工伤事故的发生,员工扣除产生总医疗费50%处理(最高不得超过500元)。
7、在以下工作场合戴手套,车床、钻床、铣床、引取机、调滚轮转动的工作,如发现规定不能戴手套而戴手套工作的每次扣100元,如因此而引起工伤,个人扣除总医疗费的90%处理最高不得超过700元)。
8、所有车间的配电箱,电线盒等非电共员不得进行拆装,如发现扣100元。
9、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应严格扫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操作。
10、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层层上报主管领导,所有人员不得隐瞒。
二、安全处理
1、罚款
1)在200元以内的工伤,个人扣除50元,班长扣20元。
2)在200—10000元以内的工伤,个人扣除150元,班长扣100元。
3)工伤费在10000元以上,本人扣除200元,班长扣150元,部门负责人扣100元。
4)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单次工伤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部门或班组不参与评优、评先进活动或其它荣誉称号资格,对当年发生过工伤者不参与评优活动。
5)如发生设备安全事故为人为原因造成的,按照设备损坏部件的价格来进行,损坏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部门经理扣零件价格的10%,班长扣零件价格的10%,操作工扣零件价格的20%;500元以下的价格,班长扣零件价格的10%,操作工扣零件价格的20%。
2、奖励
1)对以下有功人员公司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并进行表彰: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有功人员
——在抢救中,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
——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有创新、发明并获得成效者
——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对安全工作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的
2)对无出现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设备),每季度安全生产的班组奖励100元(限于生产班组,生产部7个班,样件3个班,模具1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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