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机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传真机由部门设人负责使用和管理。
第二条 需要使用传真机的单位或个人,应持本单位领导签字便笺,交付传真机管理人员,并登记由传真机管理人员负责传发工作。
第三条 传真机白天应采取人工接听传真,善意拒绝“垃圾”传真件接收。
第四条 传真机不允许私事使用和长时间接听电话。
第五条 应按技术要求使用和认真保管,以保证传真机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禁止用传真机复印文件。
第七条 接收重要文件或会议通知,要予以登记,转交时要进行签字。
第八条 本制度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yyfzgxxkjyxgs@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yqwgl.com/11238.html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yqwgl.com/11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