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大客车管理制度
为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乘车难问题,目前公司租用三台通勤车,为接送贰佰多名员工上下提供方便,特制定此本制度。
第一条 具体行车路线为:
1、临江门方向:早自临江门发车经柴草市、解放大路、市一中、桃源路、岔路乡、吉林大街、造纸厂、南北楼、松江桥、徐洲西路、金丝王、加油站至本公司,下班从公司发车按相反顺序运行。
2、铁东方向:早从龙东小区、化一中、铁东会议中心、密哈站小区、水部、东方一区、象园不区、火电小区、十六中学、二商店、化公医院、郑州路、汉阳街至本公,下班从公司发车按相反顺序运行。
3、解放大路方向:附属医院、医学院、昌邑分局、延安街、鸿博、二医院哈达弯大桥、东方家园、飞龙座、化工医院、八货运至本公司。
第二条 乘车规则:
1、要求乘车员工,写出书面申请,标明具体居住地点,部门领导签字后(审批原则是先老后青、先正式后临时),随户口本复印件和房证复印件一同交到行政事务部,进行审批。
2、通过审批同意乘车后,交一张一寸照片,办理乘车月票。
3、乘车员工要文明乘车,在规定的站点上、下车,保持车内卫生。
第三条 接送时间:
上班:保证上班7:50分到公司门前。下班:17:10分从公司门前发车。
第四条 车长设置:我公司每台通勤车设车长一名,车长要认真履行职责,态度和蔼服务于通勤员工,及时制止车内吸烟现象,主动分流车门口的拥挤情况,按规定的站桩停车要确保停车开门、关门安全,负责出售通勤车月票和零票(月票每张20元、零票每张1元)。安全正点,为公司员工提供方便是公司的宗旨。迎造安全、正点、和谐的乘车环境。
第五条 出车单位所提供的车辆要保证叁台大客车卫生清洁、车况良好;保证冬季大客车安装取暖设施并做好提前预热,按我公司规定的行车路线安全、及时准确地接送临江门、解放大路和铁东三个方向的通勤员工,由于接送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通勤员工伤害(亡),一切后果均由出车方承担。
第六条 如有不出车的现象,公司按日扣款500元/台;无故私自调整车辆、途中调换车辆每次罚款100元;在接、送通勤时迟到每次罚款100元/台;私自改变行车路线、中途加油或干其它事情均罚款100元/次;不按规定站桩停车罚款100元/次;由于供车方原因造成公司员工所发生的乘车费用均由供车方承担;如供车方私自不履行协议甲方扣除部分租金。
第七条 本规定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制度下达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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