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公司信息管理,保障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
第二条 职责:
(一)公司的计算机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助理主管,生产部负责具体工作。
(二)生产部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计算机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维护。
3、负责全公司计算机工作的管理,包括:
3.1 计算机人员和设备的管理;
3.2 计算机网络维护及安全管理;
3.3 计算机人员培训;
3.4 审核各单位计算机开发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和耗材采购计划;
3.5 对各单位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进行协调与指导;
3.6 对各单位计算机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三)分厂与公司各部室职责:
1、凡已配置计算机的分厂与机关各部室,要有一名领导主管计算机工作,并设一名计算机管理员专门负责计算机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每台计算机指定专人负责。
2、计算机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的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软件开发应用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3、计算机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3.1 负责计算机人员和设备档案的管理;
3.2 负责监督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3 计算机软件的应用与管理;
3.4 对上机操作人员的管理、培训与指导;
3.5 接受生产部系统管理,及时反馈计算机工作的各种信息。
第三条 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计算机人员管理
公司所有的计算机人员(包括计算机硬件人员、计算机程序员、计算机操作员和计算机管理员)都应按“表1”进行注册登记,登记表一式两份本单位存一份,生产部一份,如发生人员变动计算机管理员要及时修改注册并将变动情况上报生产部。
表1 计算机人员登记表
1、公司的计算机人员必须遵守计算机的三项管理制度,即:《计算机操作规程》(附录A) 《计算机上机制度》(附录B)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附录C)工厂的计算机人员实行上岗认证制度,每个人员上岗前必须由计算机管理员宣贯计算机的三项管理制度,然后根据计算机工作的类别进行技能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机从事计算机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培训方可从事计算机工作。
2、非计算机人员使用计算机必须经过计算机人员许可,并在计算机人员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计算机设备及耗材管理:
1、计算机设备及耗材购置
计算机设备按公司设备管理规定统一由设备能源部负责采购,但为了保证工厂计算机设备型号的统一性、软件的兼容性,以利于计算机工作的协调发展,可由生产部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验收。各单位的计算机购置计划必须先报总经理审批、生产部进行审核后报设备能源部方可购置。
计算机及外设所用的耗材由生产部负责计划采购。采购程序同公司材料采购程序相同,但报销发票必须由生产部签字后方可报销。
2、计算机设备建档
公司及下属分厂、部室的计算机设备必须建立计算机设备档案,按“表2”填写一式两份,本单位留一份,报生产部一份备案,如发生设备变动要及时修改档案,并将变动情况报生产部。
表2 计算机设备档案
3、计算机设备的维修
当计算机设备发生故障时,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设备,可由使用单位的计算机管理人员将情况填写报修单报生产部,由生产部负责检查维修,同时使用单位应将故障情况及维修情况记入《计算机设备档案》,留备查。
报 修 单
4、计算机设备的调拨
公司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调拨、调用计算机设备及外设,如需调拨必须经生产部同意后,到设备能源部办理设备调转手续方可调拨。
(三)计算机软件管理
各二级单位独立使用的软件,应建立软件档案,包括磁盘备份和软件文档,软件档案的保存和使用必须遵守《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附录C),计算机软件的推广、移值和对外交流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四)计算机工作的检查及考核
生产部负责对公司下属各分厂、各部室的计算机及外设管理工作(软件的开发、软件的应用、标准制度的执行、人员设备的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本规定视情节严重将追究当事人及其领导的责任,并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处罚。
第四条 局域网内相关设备的管理
生产部负责局域网内的监控系统及大屏幕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如有故障及时修理,若发生不可抗力(如雷击)造成设备损坏,生产部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处理索赔事宜。
第五条 形成的文件与表格
(一)计算机操作规程。
(二)计算机上机制度。
(三)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四)计算机人员登记表。
(五)计算机设备档案。
第六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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