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运行环境的安全,公司局域网内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光驱、软驱、U口全部拆除,如果需要相应的服务,到生产部申请,统一安排、处理。
第二条 连入内部网络的计算机各单位必须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生产部数据文件管理处维护员。
第三条 对于内部网主结点设备、内部网光缆、网线、布线设施以及各楼内结点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挪用、改动。必须保证内部网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 在内部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还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修改的共享文件,未经许可任何机器不得共享文件。
第五条 对计算机内的重要数据, 要规定使用权限,防止越权调阅,各种程序、数据、软盘以及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一律不准外借或拷贝。
第六条 如有需要发送邮件的部门人员,必须填写邮件审批表(见表C1),由所在部门领导和审核部门领导签字,方可发送。如出现重大信息、资料安全问题,将按备案追究责任。
第七条 生产部负责公司主机房的管理,保证服务器的稳定运行(表C2),对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备份,并在实验机上校验,每月对数据进行CD-ROM刻录备案。
表C1 邮件审批表
部门领导签字:
信息主管签字:
表C2 机 房 检 查 记 录
注:本表挂于机房,每天由服务器管理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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