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组织、协调产品生产,保证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有序进行,使生产计划得到实施,建立计划体系,以计划引领生产,进一步体现生产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肃性,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与生产相关的各职能部门及各生产分厂。
第二条 职责
(一)生产部
生产部负责编制年度生产预算计划、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各项目生产制作进度计划及一类材料采购计划、外委、外协件生产计划。
(二)安装部
安装部负责编制年度现场安装预算计划、各项目现场安装进度计划及各项目周现场制作安装计划。
(三)物资计划部
物资计划部负责编制年度物资采购计划、月度物资采购计划及周物资采购计划。
(四)技术部
技术部负责编制月度设计出图计划。
(五)各分厂
各分厂负责编制本分厂周生产作业计划。
第三条 主要计划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一)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
月度生产计划由生产部计划员,依据顾客服务中心转来的合同,根据合同交货期不同而编制的。该计划按产品结构及产值分解到各生产分厂,体现本月应完成的产成品及半成品。该计划因时间较长,线条比较粗,是个笼统计划,需要由周生产作业计划来调整补充。该计划编制后下发到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各生产分厂。该计划要求每月二十八日从OA生产计划中下发。
(二)各项目生产制作进度计划的编制
项目生产制作进度计划由生产部计划员,根据每项合同交货期而编制的.该计划按每项产品的大部件编制,体现每个部件的主要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构成及材料进厂要求,为保证每项产品的制作进度,每个部件具体制作计划要求。该计划要求在项目产品图纸全部投产之后二日内从公司局域网上下发。
(三)周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
周生产作业计划是各分厂生产计划员根据月度生产计划、项目生产制作进度计划及物资采购计划,结合各分厂制作部分、外协加工部分而编制的,反映本周各分厂按部件详细的生产计划,要求每周六下班前报生产部。生产部于下周一上午到各分厂进行实地落实,结合材料到厂情况、合同交货期等情况由生产部计划员统一编制。该计划比较详细,调整、补充月计划,是个动态计划,视生产状况可随时调整。该计划每周一下班前在OA生产计划中下发。
(四)月度设计出图计划的编制
月度设计出图计划由技术部调度根据产品的系统明细按产品加工先后顺序而编制的。该计划体现每项产品的设计出图计划日期、设计负责人及工艺设计日期、图纸转出日期等。该计划要求每月二十六日前报生产部。
(五)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
物资采购计划由物资计划部根据月度生产作业计划、项目生产制作进度计划及周生产作业计划按技术部提供的材料表、各分厂提供的低值易耗品计划而编制的。该计划体现产品项目、所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厂时间、责任人,按绝对日期编制(扣除付款时间、材料加工时间、运输时间)。月度物资采购计划每月一日前报生产部,周物资采购计划每周六下班前报生产部。
(六)项目现场安装进度计划
项目现场安装进度计划由安装公司生产计划员根据每项合同的安装、调试、运行时间,结合厂内生产作业计划及项目制作进度计划而编制的。该计划体现各个项目按部件的安装顺序、每个部件的安装时间,每周各个项目点的现场安装制作进度及各个项目点的安装情况。项目现场安装进度计划在每项合同排产前、安装人员进入现场前编制并报至生产部,周现场制作安装计划每周六下班前报生产部。
(七)一类物资采购计划、外委外协采购计划的要求执行4.5条款。
第四条 计划的实施、调整及检查、考核
(一)计划的实施、调整
月度生产作业计划、项目制作进度计划、周生产作业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设计出图计划、现场安装进度计划下发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厂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拖延、相互推委、扯皮、擅自更改,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生产部,由生产部与相关部门协调后统一调整、更改计划。
(二)计划的检查、考核
1、计划的检查
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的计划由本部门进行检查,除年度生产、安装、物资采购计划外,其它各种计划以周为单位进行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二次,并将检查结果填入相应的计划检查表中,在计划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与计划偏离较大,没按计划执行的项目,必须在检查表中注明原因以备查。
2、计划的考核
(1)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的计划要按规定的内容、时间进行报送和下发,迟、漏报一次在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扣0.5分。
(2)各种计划编制要准确、合理,在安排产品顺序上,要分清轻重缓急,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供应时间和数量及现场安装顺序安排要与各项产品、零部件产成进度计划的安排协调一致,如计划编制不合理、偏差较大,不能满足产品交货期要求,在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扣2-3分。
(3)要确保各种计划的严肃性,公司与生产相关的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与生产相关的各种计划,如不按计划执行,视影响生产进度情况的严重性在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扣1-5分。
第五条 产品完工报告及分析
(一)办理入库:
产品产成后,本着月生产计划中产值分解到哪个分厂,就由哪个分厂到生产部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包括委外加工产品、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对于成台套产品跨月产成的,能独立分解产值的可拆分单项入库,不能拆分的可视工作量预计办理部分入库,待全部产成后进行调整入库。
(二)统计分析:
各分厂将本月入库产品上报到生产部后,由生产部统计员综合整理后对本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简单分析,要求对月计划完成情况、年计划完成情况、与去年同期比情况的分析,找出未完成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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