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合理的摊销材料成本,控制和利用好现有的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接到生产部计划任务单后,材料员要根据物资计划员审批后的图纸,详细认真地校对图纸,按材质、型号、尺寸、数量准确合理的下料。下料时要保证下料质量,避免出现废品。
第二条 核销员要根据材料管理员开据的摊销单及下料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摊销规定,进行合理摊销。
第三条 操作者必须依据材料管理员开据材料摊销单后的图纸下料(图上有明显标识)。没有明显标识的不准下料,违者,以所下料费用,同时对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第四条 在图纸要求的范围内,要求操作者下料,必须用小料。以减少小料的积压和资金的占用。
第五条 对各单位的临时用料,要由计划员审批后,材料管理员才能开据摊销单下料。
第六条 保管员对进料、出料要进行核实,记好帐、管好材料、监督好操作者下料的定额,掌握现场及料场的存料情况,有色金属及时进库,配合好核销员核实下料后,在摊销范围内的材料摊销工作。
第七条 司机及力工要配合保管员进料、出料,保证生产用料的时间,对进入露天库的材料,按材料规格大小分类。
第八条 送料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对图纸要求的材质、型号、尺寸、数量是否正确,发送到各生产分厂的材料各分厂要认真核对,办好交接签字手续,避免出现差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工艺流程和设备操作规程。注意设备的保养和擦试,搞好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卫生,确保设备安全完好运转。
第十条 做好生产运行记录,严格库房管理,对进出库材料做好登记、入帐。
第十一条 加强库房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严格管理手续,严禁非生产部门和个人私自用料,保证生产急需。
第十二条 对没有任何手续私自拿料和下料者都视同盗公,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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