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斯特劳斯文化案例分析:组织文化与组织生命周期
李维•斯特劳斯(即“李维斯”)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服饰制造商之一。
1993年,公 司总销售额为59亿美元,利润额为4.92亿美元。但是公司在保持了 1988〜1993年5年间良好的销售额和利润额记录之后,出现了问题。
其中主要的是,公司开发新产品的速度太慢,而且进入零售环节的节奏也太迟。别的公司,像哈格服饰公司、法拉制造公司,一 年前就开始使用不起皱休闲装抢夺李维斯公司的市场。有些批评者认为,问题的部分原因在于李维斯独特的文化。
李维斯公司首席执行官罗伯特-哈斯是公司最早的创建者的后代, 他认为公司应该重视伦理形象——既能够赚取巨额利润,同时又能改善社会生活环境。这种设想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写在文件上的公司精神体现出来。这些精神包括:
① 公开性。 管理人员必须为促成他人的成功而做出努力,并且要保证直率、公开地沟通信息。对于公司出现的问题,要勇于负责。
② 多样性。公司重视组织各个层次的劳动力的丰富多样性,鼓励员工提出不同的想法。公司不会压抑多样性,而是重视、奖励多样性的存在。
③ 伦理道德。管理人员必须对员工提出明确要求,以身作则,在全公司强化道德行为。
④ 授权。 管理人员应该把权力下放到与产品和顾客联系最密切的基层人员中去。李维斯公司不和那些违反自己在工作环境、伦理道德方面严格标准的供应商做生意。公司员工绩效评估结果的1/3取决于他们在以上几个方面的表现。
如果员工忽视了工作多样性或授权问题,即使他们绩效很高,可能也得不到提升。有些批评家提出这样的问题,李维斯公司对价值观的强调是否使其精力不够集中?
哈斯则认为,如果公司不鼓励员工自由交流思想,不承认多样性和授权,事情将会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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