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和公司领导的安排,为切实做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或妥善处理好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盗公案件、群体上访、暖气跑水等突发事件,在发生火灾时能得到有效控制,并迅速扑灭,在处理群体上访时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发生重大盗公案件时,能及时和上级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迅速侦破,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重大事件处理领导组
组 长:祖兴楹
副组长:周 强
成 员:公司各部门、各分厂负责人,保卫、安全部门全体。
信息汇报员:王舒颖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部。
第二条 重大突发事件预案
构建并完善公私结合的信息网络,要求领导组人员及保卫部防火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保障通信畅通。确保在出现突发事件后,做到及时接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一) 对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群体上访等问题或法轮功分子会功,上访、进京、进省、拦路闹事等事件,不迟报、不漏报、不隐瞒不报。同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劝阻,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防止导致重大后果。汇报时要讲明事件参加人数,领头人的自然情况,行走的路线,所坐的车次,起程时间,事件起因等。
报警电话 1、保卫处值班 电 话: 3043187;
2、山前派出所 电 话: 3044843;
3、龙潭分局内保科电话:3029390。
(二) 在值班期间如发生重大盗公案件,第一发现人(更值人员)应迅速电话通知保卫部值班人员,值班室电话:3043187,并保护好现场,保卫部值班人员要迅速通知保卫部长,并通知保卫部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勘察,迅速组织力量侦破,根据情况如犯罪份子逃离现场较近,应安排巡逻人员及时出击抓捕。同时根据案情重大程度及时通知辖区山前派出所,值班电话:3044843,如上级公安机关来人后,保卫部应积极协助,展开调查、侦破,如需要应马上排查周边金属回收站,防止赃物外流,影响生产经营活动。
(三) 当发生火险时,以本单位为主,由单位第一负责人迅速组织灭火(第一负责人不在现场由现场行政职务最高者担任指挥),按分工要求各负其责,迅速组织本单位作为第一梯队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义务消防队员将根据平时训练情况和灭火知识,利用配备的灭火器材和灭火工具进行灭火,第二梯队接到报警后迅速拿上本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赶赴火场灭火。
通信组:在灭火同时由通信员(或临时指定)向公司灭火指挥组报告起火情况和向市消防队报案(报警电话:119;3043187),报案时要讲明起火地点:(住址: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路25—2号)、单位:XXX有限公司 * * * 部门、起火性质、火势大小、报警电话、报警人并派人到交叉路口迎接消防车辆。公司领导组先于市消防队到达火场接替总指挥职务组织指挥灭火,指挥员在组织灭火同时根据火势情况及时调集其他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作为第二梯队赶赴火场进行灭火。及时向消防队报警报告所掌握的火场情况,在消防队到达火场后迅速移交给消防队担任总指挥并协助组织灭火,提供有关情况。
抢险组:在灭火的同时组织抢险人员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并组织人员闲散人员疏散到安全的地方。
后勤保障组:根据火场所需物资迅速调集到现场减少一切手续迅速运到现场,保证火场所需物资及时到位。
善后工作:在火灾扑灭后由指挥组作好事故的善后工作,积极组织抢修恢复生产,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清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严肃查处责任者,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 值班人员和保卫部巡逻人员应加强巡视,如发现车间暖气跑水,应通知行政事务部巡线人员及时抢修,维修电话:3043091,同时根据泡水严重程度通知行政事务部领导协调处理,避免造成损失,影响生产。
(五) 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如地震、暴雨、暴雪、飓风、洪水、大规模传染疾病等),应迅速启动应预案,领导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赶到事发现场并根据各自分工进行救援、抢修、恢复生产等活动。
人力资源部长负责人员疏散、协调抢修人员等人力资源工作。生产部长负责生产设备抢修电力恢复,生产自救工作。物资计划部长仓储部长负责抢修物资的采购保管及发放工作。经理办主任负责事件的通知、协调与上级机关的联系工作。保卫部长负责灾后所造成的火灾扑救,治安保卫和维持事发现秩序等工作。行政事务部长负责灾害所造成的自来水源、暖气的抢修及恢复工作。各分厂厂长负责本部门的各项自救工作并协助各主管部门完成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本预案由保卫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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