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转变和技术装备更新所需要增加的人员数量及其层次,为保障公司发展对人力资源总量的需求,补充空缺岗位及储备,使招聘、甄选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聘、甄选遵循以下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急需人才;
(二)甄选现有员工,加强内部提升机制;
(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甄选
第二条 人员增补申请工作程序:
(一)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时,由用人部门领导按要求详细填写“拟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同时附“工作内容说明书”,经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人力资源部办理,“拟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工作说明书”提前一周报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接到“拟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后,组织调查所聘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工作是否需要,工作量是否饱满等。
(三)调查后,负责人签署具体意见,本部门主管审核确认,不同意的“拟聘员工申请计划表”,退还申请部门。
(四)经人力资源部领导确认的“拟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呈总经理核准后,人力资源部留存。
(五)未经总经理核准的“拟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均应转回申请部门,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
第三条 人员招聘工作程序:
(一)拟招聘计划,内容包括:
1、职位名称及名额;
2、资格条件限制;
3、职位预算薪金;
4、预定任用日期;
5、决定招聘方式;
6、办理日期及日程安排;
7、场地安排;
8、准备事项(招聘表、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二)招聘方式:
1、内部甄选:根据内部员工优先录用的原则,首先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招聘:在市人才网站或其他人才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3、人才市场招聘:到省、市人才市场及其他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招聘;
4、院、校招聘:到相应的高等院校招聘,并视具体情况参加学校组织毕业生分配洽谈会;
5、广告招聘:首先做广告招聘预算,估计支出费用,确定何种媒体,确定时间,然后组织实施;
6、关系介绍:通过相识人员介绍和引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寻求所需人才。
第三章 应聘处理
第四条 招聘消息发出后,应聘者须填写“XXX有限公司面试申请表”。
第五条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有职称的),同时提交个人简历,自荐材料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身份、能力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 招聘考核员须对应聘者提供的各种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
第七条 经审核后,由招聘考核员按照“工作说明书”的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筛选,对合格者发出通知,应聘人员到公司接受初试。
第八条 不合格者中有价值的应聘资料,归档作为人才储备,一年后销毁,为维护公司的形象及对应聘者的尊重,应对所有未录取者电话表示“谢意”。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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