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创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5年内且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毕业生、参加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我市内在校的全日制高校大学生,以及在我市注册或依法设立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均可申请一次性的创业补贴,金额为1万元。
在毕业后的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参与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以及成都市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申请人应在创业项目所在地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随后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进行初步审查。
请到创业所在地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领取《邛崃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和《创业现场核查记录表》(需本人签字确认)。
营业执照或者民政登记证书。
身份证复印件是申请所需的重要材料之一。
学校学生需出示有效的学生证明,毕业生需要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参与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需要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创业实体概述包括创业的经营内容、市场前景、发展计划、吸纳就业情况等信息。此外,还可以附带照片等相关资料。
就业服务管理局进行了复审。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成财社发〔2020〕46号)已经发布。
邛崃市就业局就业创业科为本地区居民提供就业指导和创业支持服务。该科室致力于帮助求职者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创业意愿的人士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
二、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蓉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的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只要符合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条件,将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个毕业生仅能享受一次该补贴。
多重身份类别的人不能重复获得同样的待遇。
毕业年度内在成都市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的全日制学生中,有意愿就业或创业的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包括以下六类(不包括自考、定向培养和成人教育类学生)。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指的是来自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脱贫残疾家庭的毕业生
毕业生来自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毕业生中的特困人员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就读期间得到了国家的资助。
毕业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要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填报《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含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相应的身份类型证明材料。
根据办公室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做好在成都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特发布以下通知:
为帮助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顺利就业或创业,特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关部门将加大力度,确保毕业生能够及时领取到相关的求职创业补贴。详细规定将在近期发布,以保障公平公正发放。望广大高校毕业生和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共同配合,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邛崃市就业局就业创业科负责着助力当地居民就业和创业的工作。
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者个人最高申请额度为20万元。
创业者个人最高可申请30万元资助。
1. 适用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是需要特别关注和支持的群体。
2. 贷款期限:
最长可达3年。
3. 贷款利率:
个人的年利率可以达到低至2.05%,并且会根据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变动而有所调整。
4. 其他条件: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五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如果个人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当没有在商业银行申请其他类型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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