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多年前,我国住房实行分配制度的时候,房地产并不是我们的支柱产业。不但不是支柱产业,还是政府与企业的负担。
那会都是企业或单位自己建房,没有人把房子作为资产。从四大件就能看出来,三转一响,收音机、自行车、缝纫机、手表。
房子建好之后,还是单位的固定资产,分给员工使用,是租赁,收取租金。收取的租金在工资里折扣,一般占不到10%,这样就很难在短时间内靠租金把建房的成本收回来,更不用说盈利了。
经过长年累月的投资,入不敷出,单位在建房分房这件事上就越来越吃力,大家也住的很差。
在通过对国外的一番考察之后,我们发现房地产不但可以盈利,甚至能够成为支柱产业。
具体怎么运作呢?
差不多就是今天大家看到的样子。
我们先划出一块地来,拍卖,这样我们就会有第一笔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产企业花钱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再购买建筑材料,雇佣建筑工人盖房子,这样建材与施工两个产业也就有了市场。最后是消费者买房子,房地产企业抹平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成本、抹平建材与施工的成本,还能获得盈利。
消费者买房子,除了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保证了财政收入,还支持了建材与施工两个产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利润,还会因为背负几乎覆盖整个职业生涯的房贷而给其他行业的发展带来充足的劳动力。
以此,整个经济社会得以运转,房地产也就成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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