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HRM )这一概念的出现,是在彼得•德 鲁克1954年提出人力资源的概念之后,虽然它出现的时间不长,但是发展的速度却非 常快。对于什么是人力资源管理,众说纷纭,但各自仅是在定义表述上强调不同的侧面, 其实质内容并无大的分歧。所谓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围绕组织的战略和目标,对组织人力资源进行规划和管理,通过人力资源的招聘、使用、保留和激励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活动,以实现组织的既定目标。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和把握人力资源管理概念。
第一,人力资源管理的主体系某一组织,该组织可以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行业部门,也可以是国家、地方政府等。人力资源管理的客体则是主体(组织)所辖的人力资源全体。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主体的宏微观性来看,人力资源管理可分为宏观人力资源管理和 微观人力资源管理。一般而言,微观人力资源管理即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即本书考虑 的内容。宏观人力资源管理,一般是指以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作为主体,对社 会人力资源的管理。它包括人力资源形成及前期的人口规划管理、教育规划管理、劳动 力供求、职业技术培训、人力资源的产业部门与地区间的配置、就业与调配、劳动力流 动管理、劳动保护与社会保障等。宏观人力资源管理的侧重点是如何组织管理已进入劳 动过程的人力资源,强调国家、地区或行业范畴的用人管理、就业管理和组织管理。
第二,人力资源管理是组织行为。首先,人力资源管理是组织发出的管理行为,组 织是其主体;其次,人力资源管理是组织所进行的有组织、有目的的行为和活动;最后, 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是组织目标的实现,其一切管理活动皆服从于组织目标。
第三,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质,即在推动工作、完成组织目标和使命的过程中,对 “人与事”和“人与人”关系的调整。人力资源作为国民经济的第一资源和经济运行的主 体,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能动的主导作用,其一切经济行为或活动,均体 现了人与生产资料、人与人的生产关系。所以,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实质是安排、调整 和协调处理人与事、人与人的关系。
第四,人力资源管理,就其性质而言,是经济管理活动。其管理对象、内容、实质 和目的清晰可见。
第五,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管理系统。它是由对人力资源的挑选、使用、配置、培 训、调整和保护等一系列管理活动构成,各项管理活动并非无序、无关联的,而是立体 交叉、有机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构成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正确地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必须破除两种错误的看法:一种是将人力资源管 理等同于传统的人事管理,认为两者是完全一样的,只不过换了一下名称而已;另一种 是将人力资源管理与人事管理彻底割裂开来,认为两者是毫无关系的。其实,人力资源 管理和人事管理之间是一种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一方面,人力资源管理是对人事管理的 继承,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史告诉我们,它是从人事管理演变而来的,人力资源管理依 然要履行人事管理的很多职能;另一方面,人力资源管理又是对人事管理的发展,它的 立场和角度完全不同于人事管理。两者之间的区别如表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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