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公司资源,进行有效、准确的公司宣传,统一公司形象,积累品牌价值,根据本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拥有品牌的使用、维护及宣传等工作。
第3条 管理原则
(1)持久性原则
品牌管理是一项长期且持久的工作,需要持续的人力、物力的投入。
(2)方向性原则
品牌的运营与管理首先要明确品牌的定位,确定品牌的诉求点有哪些,并将其贯穿于实际工作当中。
第2章 管理范围与职责
第4条 品牌管理的范围
①公司视觉识别系统的建立、推广以及实施监控。
②新的产品和服务品牌的设立和审核。
③产品和服务品牌的宣传和推广工作管理。
④公司形象和产品服务品牌的公关工作管理。
⑤与品牌运营和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5条 品牌的管理职责
①各产品品牌分别设立品牌总监,具体负责产品品牌的管理工作。
②营销总监负责所有品牌的管理工作。
③涉及公司形象、新品牌创立、品牌营销定位等重大事宜的,由公司领导参与讨论,并作出最终决策。
④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品牌的管理。
第3章 品牌使用与变更管理
第6条 公司各产品品牌的目标人群、市场定位和品牌内涵等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并形成规划方案,交由营销总监组织实施。
第7条 总经理在总经理办公会的支持下,解决和协调各产品品牌之间及与公司品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一致性的相关事宜。
第8条 品牌总监负责组织品牌的选样及新品投放工作,并组织品牌管理人员收集有关本品牌产品的资讯,对产品的改进提出建议,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第9条 公司公关活动的组织与策划由品牌总监具体负责。
第10条 品牌管理人员负责所有印刷品、广告投放等媒体和介质的制作实施前的审核工作。
第11条 品牌的变更
①品牌变更由品牌总监负责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变更的原因及条件。
②营销总监负责对品牌总监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
③由营销总监负责向总经理办公会请示品牌变更的最后裁定。
第4章 附则
第12条 本办法由营销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13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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