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半成品管理制度
生产中的半成品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保障生产的衔接、协调,保证生产的连续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半成品的转序、保管、存放、配套、盘点及发送工作。
第二条 职责
(一)生产部职责:负责全公司半成品的投产及组织半成品盘点工作。
(二)各分厂职责:负责半成品的转序、保管、存放、配套、发送工作,并配合生产部做好半成品盘点工作。
第三条 半成品管理
(一)按生产计划严格掌握半成品库存,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的要求发放和接收半成品,拒收和拒发计划外的半成品。
(二)各分厂建立建全半成品领用规定,分厂调度随时掌握各种产品配套情况,按生产作业计划要求安排半成品加工制作。
(三)各分厂要建立半成品转接记录,半成品要合理存放、保管,有色金属的半成品当天下班前必须入半成品库房保管,杜绝半成品丢失、损坏。
(四)各分厂建立建全半成品台账,保证账、卡、物相符,做好清查盘点工作。
第四条 半成品库房管理
(一)各库房要按产品制作进度计划,及时做好部件发放、验收与配套工作,每周二次向调度人员提出书面欠缺明细表。
(二)各库房要建立完整的产品组、部件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原始凭证齐全、及时准确的向调度人员及核算、统计部门提供资料。
(三)各库房要定期进行盘点。每月抽点帐物,每季进行清点,半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盘点,以便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四)各库房将零、部件分类摆放,标识明显,对零、部件要做到及时清理、有些零件要涂防锈油,对易损、易变质、变形的部件要严格按工艺要求摆放。
(五)零部件体积过大无法进库时,仍应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所承制分厂负责保管,下班时通知保卫部值班人员,做好交接。
第五条 丢失、报废件的管理
(一)在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工、料废件承制分厂要根据废品报告单填写废品通知单经检查员盖章及有关部门领导签字后,转有关部门及时安排补件,按加工程序进行。
(二)经检验合格零件、部件交回库后,总装配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原则上由生产部、质量安全部共同查明原因后,退回原制造部门进行返修或就地返修、遇特殊情况亦可先安排返修,然后查明原因。
第六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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