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XXX有限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控制废液、废气、噪声排放对环境及员工健康的影响,预防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办法运用于本公司在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管理。
第二条 职责
(一)总经理
负责批准污染物排放控制的主要技术改造方案。
(二)管理者代表
负责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污染排放控制的技术改造计划措施方案。
(三)质量安全部
负责全公司污染物排放控制机厂区污染物控制的测量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方案。
(四)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主要污染场进行控制。
第三条 制度要求
(一)控制要求
1、废液排放:排放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2、废气排放:废气排放源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2000年)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排放:噪声源应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21-2002)中有关噪声源标准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II类标准要求。
(二)污染物的识别
1、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2、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有:粉尘、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漆雾、乙炔;
3、本公司排放的噪声主要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使用工具时产生的噪声、机动车辆噪声;
4、各部门应对所辖设备、设施运用中,以及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及时进行识别。
(三)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的制定
下列情况,责任部门应组织制定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制度。
1、公司进行环境因素评价时,被评为重要环境因素的污染物排放项目及安全人检查要求整改相关项目;
2、对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不合格时;
3、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新的污染物排放时;
4、各部门对所辖设备、设施可能出现的潜在污染物排放。
(四)废液排放的控制
生活废水和生产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排出。
(五)废气排放的控制
1、粉尘、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使用引风收集,高空排放的方法;
2、漆雾:在刷漆的过程中注意保持工作场所通风,剩余油漆、稀料和废桶应密封,并及时运出厂房,统一管理;
3、乙炔:各分厂应加强氧气、乙炔的管理,做好氧气、乙炔放置的安全距离,防止发生事故,减少氧气、乙炔气的泄漏。
(六)噪声排放的控制
1、新建车间厂房,墙壁使用隔声材料,使用符合国家隔声标准的隔声门窗,老厂房也进行维修,更换成隔声门窗,车间上部的天棚设置吸声罩;
2、安装设备时,在设备的底部采取减震设施;
3、各种风机、空压机产生的气流噪音,安装消声器,都应设在室内,管道使用阻尼材料;
4、操作工人佩带耳塞等防护工具。
(七)污染物排放的绩效测量
由质量安全部负责污染物排放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测结果发现不符合时执行《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直到达标排放。
第四条 相关文件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第五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污染物排放检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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