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工作管理制度
产品设计工作是指从明确设计任务起,在已确定产品结构进行技术设计和技术服务等一系列技术工作的总称。
第一章 产品设计工作的类型和要求
第一条 自行设计
自行设计是指本厂进行的新产品设计工作,在自行设计中,设计部门必须根据对产品设计的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几种方案进行比较、验证,选择最佳方案。
第二条 测绘设计
测绘设计是指对实物进行仿制所进行的测绘工作。在确定实物后,测绘人员要广泛收集样机,样品的使用说明书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了解其结构和原设计思想,测绘的图样和实物一致。在测绘中对未弄清原设计思想的应先照搬,经验证确实原设计差错,经审批后方可修改。
第三条 工厂化设计
工厂经设计是指本厂将专业设计单位或用户提供的产品设计图样进行必要的补充,使其成为适合本厂生产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图样,在工厂化时要弄清产品用途、性能和结构,对产品的材料、尺寸及其它技术要求,要逐一进行严格复核,对图样的设计进行标准化审查。
第四条 老产品的修改设计
老产品的修改设计是指用中发生的问题和用户的意见以及本厂的实际需要,运用新技术对原设计进行改进,提高其性能。
第二章 产品设计工作的程序
第五条 方案设计
(一)编制技术任务书,技术任务书是根据本厂产品发展规划和产品试制计划,合理选择新产品类型。
(二)技术任务内容:
1、设计产品总图,关键部件图和主要零件图,说明发展该产品的理由和依据。
2、确定新产品的设计特点和基本参数,提出产品的总布局和传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原理图。
3、在产品的结构、性能、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与国内外同类型产品进行分析比较。
(三)编制技术任务书的要求:
1、应找出新产品成本技术关键,提出试验研究课题对产品进行定型和调研工作。
2、技术任务书应由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工程师下达,由设计部门指定产品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写。
第六条 技术部门
(一)通过具体的结构设计和计算,实现技术任务书和其它相应技术文件的要求。
(二)技术设计内容:
1、老产品的改进和完善
2、新产品的开发设计
3、外来图纸工厂化设计
4、工装模具设计
5、自制设备设计
6、其它由公司领导确认的设计
(三)技术设计的要求
由设计部门指定的产品项目负责人组织其它设计人员分工负责进行,技术设计由技术部门审定,必要时由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工艺、生产、销售、供应、质检等部门进行会审。
第三章 图纸设计
第七条 图纸是技术设计的具体化,是产品设计的最后阶段,其主要任务是,绘制加工和装配用全部图样和编制全部设计文件和制订技术条件。
第八条 图纸设计内容
(一)绘制文件总装图纸,部件装配图,全部零件图和包装图;
(二)绘制文件目录,图样目录,汇编专用件,标准件,外购件和通用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明细;
(三)编写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以及产品出厂的装箱单、装箱目录、合格证书、随机文件,清单等文件;
(四)编写产品设计总结。
第九条 图纸设计要求
(一)图纸设计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其它设计人员共同完成,设计完成后,应按技术责任制和规定,设计及审核人员签字后、标准化审查,技术部负责人批准;
(二)图纸和技术文件经批准后,才能提供给工艺部门编写工艺,最后交付生产部门使用。
第十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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