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工作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稳定本企业原有客户群,同时不断开发新客户,促进销售工作的开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促销工作实施原则
1、由促销主管拟定具体的促销方式,撰写促销方案报市场部经理、营销总监审批后执行。
2、促销活动应多以回馈或答谢客户为主题,以赢得客户好感,提高客户对本企业品牌的忠诚度。
3、促销活动应根据企业产品的销售情况、营销策略、市场变化情况等进行策划,以保证促销效果。
4、促销活动应阶段性进行,否则会造成市场购买疲软。
第2章 促销的主要措施规定
第3条 渠道促销
渠道促销是企业通过维护与经销商的关系或给予经销商有利政策,鼓励经销商多进货的一种间接促销方式。渠道促销的常见方式有以下三种。
1、交易恳谈会:指由公司集中一批购买力较强、分销能力良好的大型经销商,举行恳谈会,在答谢经销商的同时恳请经销商赐予交易。恳谈会一般以公司高层为主体。
2、销售奖励制度:对经销商设立销售奖励制度,例如对经销商购买产品到一定额度给予返现或承担其广告费等,以此促进其销售或购买产品。实施时可先以一特定区域为主,接着再依顺序逐渐对外扩大。
3、新产品促销:对于新上市的产品,企业常举行单独或联合展示会、样品展示会,以扩大宣传,给市场造势,促进销售。
第4条 销售人员的激励
通过短期内提高销售提成、绩效工资等方式刺激销售人员,加大市场开发的力度,促进销售。
第5条 终端促销活动
通过在销售终端举行一些促销活动,像买赠活动、兑奖活动等,直接刺激顾客购买产品。
第3章 促销工作组织流程规定
第6条 由促销主管制定年度、季度的促销计划和单次促销活动方案,报市场部经理审批,大型促销活动还要报总经理审批。
第7条 市场部经理严格把控促销费用的使用,确保其在销售费用中的适当比例。
第8条 审核通过后,由促销主管组织制作或购买相关促销用品,由市场部经理和财务部负责审核。
第9条 促销主管依照方案组织促销活动,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10条 促销过程中如发现问题,促销主管应及时对促销方案进行改进以达到最优效果。
第11条 活动结束后,相关资料方案须整理存档,促销主管组织进行促销活动总结。相关促销用品须整理保存,若发现有丢失或损坏应根据情节对责任人处以一定额度的罚款。
第12条 促销效果评估
1、销售部门应根据客户或商品类别,将促销活动期间的销售额、收款等与过去相比,制作成合计、累计、增减等统计资料,以评估促销活动的效果。
2、促销主管召开会议,根据有关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促销效果。
第4章 促销人员管理
第13条 为使销售终端的促销人员工作规范化,作好客户服务,扩大销售额,塑造统一的企业品牌形象,本企业雇佣的所有卖场专职促销人员和临时促销员,均由企业市场部促销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工作。
第14条 服务规范
1、言语举止要符合规范,热情、自信、耐心地待客,不冷落顾客,不得有不耐烦情绪或行为。
2、对产品及相关专业知识谙熟,当客户的好参谋,不浮夸产品功能或功效。
3、顾客较多时,应“接一、待二、招呼三”(重点接待某位、分发宣传品给几位、回答另一位的提问或为其提供帮助),要借机造势,掀起销售高潮。
4、为客户拿产品、开购物票、包装后递给顾客等动作要熟练、正确,使用双手。
5、不管客户是否购买,均应文明待客、礼貌送客,不强拉客户。
6、不恶意中伤竞争对手的商品。
第15条 行政纪律
1、上班实行两班倒制,具体时间为8:00~15:00,15:00~21:00。准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允许出现空岗。
2、请假应遵守企业和卖场的考勤规定,就餐时间严格遵守卖场规定。
3、上班时不得闲聊、吃东西、交头接耳、大声喧哗等,不得在工作场所剪指甲、梳头、化妆等。
4、不得坐、靠着待客,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他人发生争吵。
5、不得兼职。
6、促销员必须定期上交本柜台销售情况及竞争品销售情况报告,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7、积极参加企业各种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推销技巧。
第16条 货款管理
1、工作时间内妥善保管货款,上下班交接要全面、仔细。
2、收款的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经销商的产品,应于当天下班前与经销商指定负责人对账结算,并得到对方签字确认。
(2)卖场的产品,应于每天下班前与卖场指定负责人对账结算,并得到对方签字确认。
(3)负责售点的货款、产品、赠品以及各种物料的安全,若有遗失,应照价赔偿。
(4)作好售点的各种销售记录报表,及时向上级汇报销售情况。
(5)不得挪用货款、产品及本企业或经销商、卖场的财物。
第17条 售后服务处理规范
1、对购买后回头咨询的客户,应热情、耐心地解答其问题。
2、应热情对待客户投诉,确认投诉内容是否确因本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即使不是也必须耐心解释。
3、如确因本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投诉,应确认是否是由于客户使用不当引起的;对于因用法不当引起的投诉,应耐心向客户讲解,并表示歉意。
4、如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应给客户作退、换货处理,并表示歉意(若企业允许,可送给客户某种赠品等),但要遵守有关退换货规定;处理时应取得卖场的盖章证明,交办事处上报企业总部。
5、问题较严重的,应先安抚好客户情绪,并马上向销售主管或其他上级领导汇报请示。
6、销售主管必须迅速核定事实,与客户取得联系(最好登门拜访),表示歉意,安抚其情绪,了解其需要,商洽合适的解决办法,并达成客户的初步谅解;注意切不可拖延,以防事态扩大。
7、有投诉应填写“投诉处理申请表”,向企业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执行;企业必须迅速作出决策,不可拖延。
8、及时与客户协调处理,并取得相关部门证明(如鉴定报告、费用发票等),签定“投诉处理协议”。
9、月底将所有相关资料(如卖场小票或证明,相关部门证明,客户有效证件复印件,上级批复的申请、协议等)带回或寄回销售总部。
10、整个处理过程中应注意采取隔离措施,谨防事件被媒体用于对企业不利的报道。
第5章 附则
第18条 本制度由市场部负责制定、修订,总经理签批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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