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这样的守财奴
守财奴就是吝啬鬼,有钱,小气,以拥有财产为乐,舍不得使用,甘当其奴隶。
欧洲文学史上有四大守财奴(吝啬鬼)形象,即: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莫里哀《悭吝人》中的阿巴贡、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老葛朗台和果戈理《死魂灵》中的泼留希金。
夏洛克腰缠万贯,从不享用,一毛不拔,放贷谋利,爱财如命,吝啬到了极点;阿巴贡追求享受,但“积累欲”打败了“享受欲”,拥有万贯家财,却不舍得花费一分,“一见人伸手,就浑身抽搐”,似乎别人要挖其心;葛朗台对金钱的占有欲几近病态,半夜独自在密室“爱抚、把玩、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坐拥万贯家财却住在阴暗的破房中;泼留希金虽为富豪却形似乞丐,吃穿用度极其寒碜,围巾像旧袜子,其住处谁也不会相信住着活人……
此四人个性鲜明,各各不同,但本质却惊人地相似,那就是:贪得无厌,嗜财如命,一旦拥有,绝不出手,头可断,血可流,金银财宝不外流,钱财与生命同在,吃喝穿住全部置之度外,花一文钱如同滴一滴血、要一条命一般。
这四大守财奴(吝啬鬼)以负面形象传世,每每成为人们的笑谈,为人所鄙视、唾弃。
近日,读许渊冲先生所译罗曼﹒罗兰《哥拉﹒泼尼翁》,竟发现了另一类守财奴。
“这个老守财奴爱惜书超过爱钱,他借书给人多么心痛(要是有人碰他书架上的书,他会惊慌失色,好像一个情郎看见一个丘八扼住了他情人的脖子)。”
这位守书如玉的守财奴的形象令人眼前一亮。抛开这厮的其他性格,单就这一点而言,已煞是可爱。其他性格无足轻重,只靠这一点即可名世。
这类人都有怪癖,甚至有些疯疯癫癫:到书房巡视一圈,就像司令官检阅部队一样得意、臭美;一周未必洗一次脚,但读《哈姆雷特》或《约翰﹒克里斯朵夫》前一定会净手;将书放在与老婆同等的地位,两者概不外借;安放最珍爱书籍的柜子有可能会上锁;隔三天差五日,就会把书拿出来掸一下灰尘,仿佛晒佛经一般正式、虔诚;遇到心仪的书,眼睛会放光,心跳会加速,身手也会敏捷起来,生怕被别人抢了先;书房的窗台、地板,卧室的床头、枕边,到处是书,而且摆放很乱,倘有人要给收拾,一定会惨遭拒绝,要是趁书的主人不备,给收拾整齐了,那一定费力不讨好,“我的部队岂容他人调整队形?乱则乱矣,但哪本书在哪儿,我心中有数。别人动后,我再检阅,那我与丢了导盲犬的瞎子何异?”……爱书如此,你想他会拱手予人吗?
这样的守财奴在文学作品里多见,在现实生活中少有;在大学校园和研究机构里常有,在机关单位中鲜见。在一般人看来,他们不食人间烟火,特立独行,傲视群雄,唯我独尊,但实际上,曲高和寡,骨格清奇非俗流,道不同不相为谋而已。
这样的守财奴虽行为怪异,观念奇特,但不会沦为笑柄,常常成为美谈;不会遭到鄙视,反而受到尊崇。他们是书香社会的精英,精神世界的中流砥柱。他们未必是灯塔,不敢说能够照亮通向精神世界的路,但至少是蜡烛,可以为这条路提供丝丝亮光。
这样的守财奴走出书本,走出象牙塔,走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当不是坏事。倘如此,精神生活的世界会不断开疆拓土,我们的周围也会多一些滋润心灵的汩汩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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